不法商家在销售散装食品时,经常利用消费者的麻痹大意,玩“缺斤少两”的把戏。近日,市民张就遇到了这样的无良商家,好在他反应灵敏,迅速12315,挽回了损失。 几天前,张在市城区高山街某食品店买了4斤散装糖果,花了60元钱。出店前,细心的张拿起手里的糖果袋掂了掂,便要求售货员再次称重,可电子称上依旧显示的是2公斤。感觉有点不对劲的张当场了12315。经过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调查,食品店的秤果然存在“猫腻”,4斤糖果足足少了5两。面对调查事实,店家zui终赔偿了张的损失。 据市工商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很多市民曾在网上留言,称在买肉买菜等日常消费时,常常遇到“缺斤少两”的问题,“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总不能随身带杆秤吧?”面对市民的疑惑,市工商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要弄清如何判定“缺斤少两”,“不同的散装商品,判定的标准不同。”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遇到这类问题,要*时间工商12315或者质检12365举报,因为一旦消费者离开了买卖地,事实容易变得难以分辨。”工作人员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