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对电子桌秤型式评价实验室的开展检查。省组织相关人员对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电子桌秤型式评价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进行型式评价、是否少检或漏检型式评价项目等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型评实验室行为。
五、是严把电子桌秤发证关。坚持“逢评必查”制度,对经电子桌秤现场考核的生产企业,在发证前由省、市、县三级计量行政监管人员为主,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2013年上半年累计对14家电子桌秤生产进行了现场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完成、经市、县质监部门确认后才予以发证,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3年上半年,全省各级质监部门组织计量行政管理、技术等人员组成检查组,累计检查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近90余次。检查发现,部分电子桌秤生产企业存在制度不完善、检测仪器超周期使用、称重传感器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合格证信息和标识标注反映不完整、实验室环境条件达不到*条件要求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均要求企业进行了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第14年